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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诺曼底esg与可持续金融硕士-绿色金融从“选择题”变成“必答题”
2026年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法典共5编、1242条,对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系统整合。
法典对金融行业的意义,可以从一个关键条款说起。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金融支持,持续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健康发展。”这是绿色金融首次在国家基本法律层面获得制度框架的确立。
在此之前,绿色金融的政策导向主要体现为国务院指导意见、部委规章和行业标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更多是基于政策鼓励和自愿选择。法典施行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绿色发展从政策倡导升级为法定规范。
从“鼓励做”到“必须做”,约束力完全不同
法典首次将“应对气候变化”独立成编,纳入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填补了我国气候领域顶层法律空白。在污染防治编和生态保护编中,法典以强制性义务和行政处罚为核心治理逻辑。绿色低碳发展编虽然更倚重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等激励性手段,但法律后果的强制力已经形成。
有专家指出,法典通过法治方式把“绿水青山”的外部环境收益和“污染排放”的外部成本内化为市场主体的激励与约束。这意味着金融机构不能再把绿色金融当作可做可不做的“附加题”。环境信息披露、碳资产确权等市场化配套制度有了上位法依据;ESG挂钩贷款、碳配额质押等产品创新获得了制度空间;企业如果环境违法或失信,信贷、发债、保险等可能受限,环保从“软约束”走向“硬约束”。
法典还依托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等制度安排,为跨部门监管协同与生态价值向金融信用转化提供了政策可能。绿色金融合同争议、碳排放权交易纠纷等新型案件,正在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新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提出健全涉碳排放、绿色金融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体系。
金融机构面临的能力缺口
法典施行之后,金融机构面临的不再是“要不要做”的选择题,而是“怎么做”的必答题。具体来说,至少涉及以下几个层面的能力建设:
一是理解法律框架的能力。法典中与绿色金融相关的条款有22条之多,涉及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碳市场等多个领域。金融机构需要准确理解这些条款对业务的具体约束和要求。
二是气候风险管理的能力。法典首次将“应对气候变化”独立成编,为金融行业开展气候风险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金融机构需要将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展气候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
三是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能力。法典第一百四十条要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依法披露污染物排放信息、温室气体排放信息。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提供方,需要对融资项目的环境合规性和碳排放情况进行评估和披露。
四是产品创新的能力。法典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预留了制度空间,但具体产品的设计、风险评估和合规管理,需要既懂金融又懂法律和环保的复合型人才来完成。
有分析指出,绿色金融正在从“合规披露”的附加题,逐步演变为影响金融行业业务布局和竞争态势的重要变量。而现实是,具备这些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供给并不充足。
这个项目与法典时代的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与法国诺曼底经济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环境、社会、治理与可持续金融理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于2026年5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批准书编号MOE11FR1A20262753N。
项目的课程设置直接回应了法典施行后金融机构面临的能力需求。课程覆盖绿色与可持续金融、资产管理与绿色投资、气候经济学与政策、人工智能在金融中的应用等方向。这些内容涉及绿色金融产品的设计与评估、气候风险的分析与管理、ESG数据的收集与解读——正是法典时代金融机构需要补上的能力短板。
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与法国诺曼底经济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A+)。法国诺曼底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于1871年,是全球前1%同时拥有AACSB、EQUIS、AMBA三大认证的商学院之一。
项目学制一年,2026年10月16日开学。授课采用周末集中面授的方式,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关村校区,在职人士无需脱产。项目实行自主招生,采取申请审核制,不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核心课程中文授课,外方课程配备专业翻译,入学不强制要求提供雅思、托福等语言成绩。学生毕业后可获得法国诺曼底经济管理学院颁发的理学硕士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为国内双证硕士。项目总学费24.8万元。
生态环境法典已经施行。绿色金融从政策倡导变为法定要求,这个转变对金融机构和从业者提出了新的能力要求。对于金融行业从业者来说,是否要在这个时间窗口补上ESG与可持续金融这一课,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